在虛擬貨幣活動中,如何安全“出金”是經久不衰的話題。U卡似乎提供了一種無需出金即可消費的便捷方式(也可以認為,用U卡就是最安全的出金),因此深受幣圈人士的歡迎。
很多人因此做起了U卡的推廣的生意,筆者常在社群、平臺看到開卡優惠的廣告,也經常在大陸視頻平臺看到借助普及u卡知識,實則讓你添加私信購買開卡服務的內容。這些推廣者只是收取發卡方傭金還是賺取開卡人服務費,不得而知。
希望通過本文,提示一下U卡推廣的風險,特別是面對大陸用戶推廣U卡的法律風險。
U卡即USDT銀行卡,其核心邏輯是利用USDT這種穩定幣的價格穩定性(USDT的價值通常與美元掛鉤),為用戶提供一種穩定且方便的支付手段。具體場景為,比如在咖啡店點一杯咖啡,我們的微信支付中綁定銀行卡,既可以完成消費,如果你持有U卡,該卡綁定支付軟件,往卡內充值USDT,就可以在線下各種實體場景中消費。
因為USDT這種穩定幣不同于BTC或ETH等加密貨幣——幣值波動性大——這使得它在日常支付中更具可行性。特別是,當下各地穩定幣法案相繼通過,以后或許會有更多的穩定幣銀行卡出現,U卡就是穩定幣銀行卡的一種。
目前,我們發現部分U卡推廣者,并沒有接受項目方指派(即沒有項目方為推廣活動買單、結傭的),僅是個人為了賺取開卡服務費,承接了大陸居民的開卡需求,甚至是批量的開卡需求。如此涉及的風險更是多方面的:
首先,根據大陸以往的人民銀行等單位公告、通知(如“924公告”),以及目前大陸內的司法判決,可見大陸已經明確表達了對加密貨幣與法幣的兌換是持否定態度,使用U卡進行虛擬貨幣買賣的流程非常容易觸碰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紅線”,一旦辦案機關認定推廣者主觀上對外匯買賣是知情、縱容、變相支持的,推廣者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幫助犯。所以面向在中國大陸境內居民推廣U卡,不得以法幣兌換為噱頭。
其次,作為U卡推廣商,也應注重對發卡機構的審查。這就好比kol帶單,需要審查項目方項目的合法性。
目前 U卡發行方大抵包括以下4種:
1.銀行直接發行。銀行自己愿意接受穩定幣,利用自己的支付網絡和合規框架,為用戶提供穩定的加密貨幣支付解決方案。
2.銀行與加密貨幣公司合作發行。此時由銀行提供傳統的金融基礎設施,第三方公司則負責加密貨幣的管理和轉換。
3.專業加密支付公司獨立發行。一些專注于加密貨幣支付的公司,通過與 Visa 或 MasterCard 等支付網絡合作,獨立發行 U卡。
4.SaaS 模式合作發行。這是指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通過 SaaS(軟件即服務)模式,為渠道商或其他金融服務提供商提供 U卡發行平臺。
那么作為推廣者,選擇知名的U卡提供商就非常重要,才能得以確保資金安全。推廣者應避免推廣小眾甚至無牌照的服務商,這些公司即便不是資金盤,但是因為自身無法提供足夠的資金保障和交易安全措施,導致財產損失,作為面向大陸用戶的推廣者,極有可以被以詐騙立案。
最后,但更為重要的是,U卡推廣者不能認為“只要自己沒有直接使用U卡,僅僅推廣、代辦卡,就不構成犯罪”。
從輕的層面講,一方面,部分U卡發行方沒有打算對大陸居民展業,推廣者收集中國大陸用戶信息,輔助以其他簽證材料幫忙開卡,可能違反境外司法轄區的冒領信用憑證的風險。另一方面,U卡推廣者既然開始收集大陸居民信息開卡,不可避免的需要承擔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個人信息泄露達到一定數量可能被認定為犯罪。
從重的層面來看,U卡推廣者代為開卡,是將發卡方的審查義務自行攬了過來。比如:開卡人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用以開卡,U卡推廣者協助完成開卡,一旦發生洗錢活動,依據大陸辦案習慣,會推定協助開卡人員明知犯罪意圖。又比如,某大陸居民需要一次性開多張卡,顯然存在突破外匯限額或者其他非正常使用意圖,U卡推廣者協助完成開卡,也會牽涉到關聯犯罪中。
U卡等穩定幣銀行卡,作為一種便捷的加密貨幣支付方式,相信會成為未來的一種生活方式。但在當下,作為推廣者,在推廣時需謹慎選擇發行商,并了解相關的法律和合規要求是基礎要求。
目前,我們非常不建議面向中國大陸用戶推廣U卡,存在政策性風險。即便未來,大陸范圍內的加密貨幣法律和監管框架更為輕松、靈活,穩定幣銀行卡推廣者也不應參與到協助開卡環節,避免將發卡方應當負有的審查責任,承攬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