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虛擬資產監管環境,愈發穩健而完整。隨著2023年各項制度落地實施,越來越多的機構業務趨向正軌,給市場的信心越來越足。
2024年2月2日,香港財庫局公眾號發表局長許正宇撰寫的最新公告《虛擬資產監管新階段》,文章總結了香港虛擬資產VASP發牌制度和穩定幣發牌制度的發展近況,并重點指出:政府認為有需要把場外交易所(OTC)納入監管,并將于短期內就擬議的監管框架展開咨詢,期望市民和持份者踴躍表達意見。
以下為全文正文內容。
自從我們在2022年10月發表了《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虛擬資產市場不斷發展。產品推陳出新的同時,個別加密貨幣價格出現了大幅波動的情況,國際組織及各地監管機構亦明確表示加強監管虛擬資產。凡此種種,令人認為虛擬資產步入「寒冬」,亦有人在JPEX事件后問及政府對虛擬資產的政策是否轉變。
我們的回應是清晰的:香港虛擬資產的方針是著重風險為本的穩健監管,透過秉持「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并落實整全的規管,應對虛擬資產活動在投資者保障以及洗錢和恐怖份子籌集資金方面的風險。我們確信,透過提供穩健而透明的規管環境,方可有效鼓勵金融創新。
基于這些原則,我們設立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發牌制度及監管要求,并于去年6月1日起實施,現時已有兩間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透過牌照升級,可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比特幣(BTC)和以太幣(ETH)交易服務。持牌平臺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給予投資者相當大的保障。考慮到有一些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營運,為讓這些原有服務提供者過渡到新制度,發牌制度設有過渡期。這些服務提供者如擬繼續在香港營運,須在今年2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證監會考慮申請者能否符合監管要求、是否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有實質運作等因素后,將決定會否于今年6月1日起把這些原有服務提供者視作獲發牌,直至證監會就其牌照申請作出最終決定。
相反,若證監會認為一些原有服務提供者未能符合過渡安排的相關要求,將向這些申請人發出「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所有未在2月29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又或者收到「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的原有服務提供者,都必須著手結束其業務,并在今年5月31日或之前,或在證監會通知發出起計三個月以內完全結束業務。
因應供原有服務提供者遞交牌照申請以符合過渡安排的期限將于本月底屆滿,證監會現正積極準備執法(包括向不符合資格的服務提供者發出「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并會加強宣傳工作,盡快向公眾更新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資料,以確保市民清晰知道有關服務提供者是否獲發牌照。我亦在此再三提醒投資者,許多虛擬資產本身沒有實際價值,價格亦十分波動,在參與相關投資前必須詳細了解當中細節,并考慮個中風險。如要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應只透過已獲證監會正式發牌的平臺進行。其他無牌或未有申請牌照的平臺,其營運可能不符合法定監管要求,部分無牌平臺甚至曾涉及詐騙,令投資者遭受損失。
另一方面,虛擬資產生態圈亦包括一些場外交易所(普遍稱為OTC(Over-the-counter)),多數以實體鋪或網上平臺形式營運,容易接觸到普羅大眾。事實上,去年一些有關無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詐騙個案,亦有場外交易所參與其中,誤導投資者將資金轉至這些無牌平臺。因此,我們認為有需要把場外交易所納入監管,并將于短期內就擬議的監管框架展開咨詢,期望市民和持份者踴躍表達意見。
留意虛擬資產發展的朋友都知道,我們亦正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進行咨詢。擬議監管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須獲取金管局發出的牌照。制度透過風險為本的方式監管法幣穩定幣發行人,提供具透明度和合適的規限,以管理潛在的貨幣與金融穩定風險。金管局并將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并已有具體計劃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發行人傳達監管期望和提供合規指引,同時收集他們對擬議監管要求的意見,以促進后續監管制度的落實,并確保制度切合監管目標。為期兩個月的咨詢將于本月底結束,請把握時間提交意見。
隨著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過渡期進入最后階段,我們亦逐步完善有關虛擬資產的監管措施,加上國際間在監管和市場發展方面的標準越見清晰,投資者在持牌交易平臺上進行虛擬資產買賣,所得到的保障和對市場的信心定會相應提高。我們會持續透過全面公眾教育、加強執法行動、適時發放資訊等多管齊下的方式,促進本港市場穩健而負責任的發展。
2024年2月2日